随着社会的发展,民事诉讼越来越多。而证据是民事诉讼的重中之重。在民事诉讼中,证据是指用来证明或者否认诉讼标的事实的各种材料。不符合证据的要求,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,不论其形式是什么。
在民事诉讼中,证据分为举证、质证和调取证据三种形式。举证是自己使用证据,质证是提供对方的证据进行调查,调取证据是法院出具请求书给相关机关调取相关的证据资料。
在证据运用中,民事诉讼中要求证明的标准是“合理把握”。证据是否有力和能否证实基本事实,均属于合理把握范畴。在搜集证据时,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合情合理,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,不得越权,否则证据将失效。
值得一提的是,对于举证困难的一方,法律有裁判推定制度。这种情况下,由对方无法举证或者举证不足,并且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,不能推定的,就应予支持。当然,举证困难的一方也要尽力举证,不能无动于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