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盆案是中国元代著名的杀妻夺宝案之一,案发于公元1330年。当时,大理寺丞王进奉命前往云南定川国(今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)侦办几起命案。在办案过程中,王进发现了一起奇怪的杀人案件——定川莲花寺僧人抢夺了一只盛满金银财宝的乌盆,并将持盆人整个家族九口残杀。
此案的犯罪团伙是由定川莲花寺的两名和尚和两名道士组成。为了瓜分乌盆内的财富,他们从同伙手中抢夺了乌盆,却因内讧而引发了残杀案。
经过调查,王进终于找到了这些罪犯并将他们拘捕归案。而此案也因为其罕见程度而被称为“乌盆案”,成为中国古代刑法史上一大奇案。